您的位置:警钟长鸣
延长县一村干部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受党内警告处分
时间:2019-06-13 15:16:19
来源:延长县纪委
供稿:

        2018年12月,延长县黑家堡镇李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张刘青因违反八项规定精神,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。

        2018年12月4日,黑家堡镇李家湾村党支部书记张刘青在值班期间与村民聚餐饮酒。张刘青同志身为中国共产党党员、李家湾村党支部书记,本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相关规定,但其却在工作日期间饮酒,其行为已构成违纪。为了严明纪律和教育本人,黑家堡镇党委给予张刘青同志党内警告处分。

 

上条新闻:延安市:通报四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例
下条新闻:延长县一村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党内警告处分
延安能源化工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版权所有 Copyright © 2023-2024 陕ICP备15003481号 陕公网安备 61060202000169号